买卖双方必须了解的三种房地产合同
付款前必须清楚,过户前降低风险
在泰国购买或出售房屋和房地产,并不仅仅是谈好价格然后到土地局办理过户。实际上,交易过程中涉及 三种关键合同,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风险。
许多买家吃亏,并不是因为价格,而是因为 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签署的合同。
本文系统说明 认购协议、买卖预协议及正式买卖合同,适用于网站发布及 SEO 的专业知识文章。
重要说明
在土地局完成产权转移后,工作人员将向买方交付 土地所有权证(地契) 及 TD.13 文件,产权即依法完成转移。
一、认购协议(Reservation Agreement)
认购协议 是房地产开发商近年常用的一种新型合同,用以在某些情况下取代买卖预协议。这种做法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限制,导致 风险主要由买方承担。
实际操作方式
买方支付认购金并取得收据
合同通常要求分期支付首付款
约定在卖方取得建设或项目批准后,买方必须签署 买卖预协议
买方必须注意的风险
若卖方 无法取得建设许可 或 无法推进项目
买方 无法强制要求过户
只能要求退还已付款项(多数情况下无利息)
因为合同 未明确规定卖方必须转移产权的义务
二、买卖预协议(Agreement to Sell and Purchase)
买卖预协议 受到泰国法律更高程度的保护,也更容易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尽管法律不强制要求必须书面签署,但实践中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关键法律原则
只要支付了定金或部分款项,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可以起诉
若到期卖方拒绝过户,买方可依法起诉要求转移产权
权利与义务
买方:依约付款
卖方:依约过户
违约情形
买方违约 → 卖方可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已付款项
卖方违约 → 买方可选择
起诉强制过户,或
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外加 年利率 7.5% 利息(自每笔付款日起计算)
三、正式买卖合同(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房地产 正式买卖合同 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 在土地局登记 才具有法律效力并立即完成产权转移。
必须注意的法律要点
若未在土地局登记
合同依法 无效
对任何一方均不具约束力
已支付的款项必须全部退还
在实际操作中,正式买卖合同通常使用 土地局标准合同格式,并在过户当天签署。
重要观察要点
认购协议
仅为销售起点,不约束卖方。若项目失败,买方通常只能拿回认购金。买卖预协议
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依法强制过户。正式买卖合同
必须土地局登记,否则不产生任何产权转移效力。
合同所需基本文件
买方身份证复印件
买方户口簿复印件
常见问题 FAQ
Q1:认购协议与买卖预协议有何区别?
答:认购协议不具备强制过户效力,而买卖预协议可依法要求产权转移。
Q2:若卖方拒绝过户,买方可以起诉吗?
答:可以,只要存在买卖预协议并已支付定金或款项。
Q3:正式买卖合同是否必须登记?
答:必须在土地局登记,否则合同无效。
Q4:如果买方违约会怎样?
答: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已付款项。
Q5:完成过户后,买方会收到哪些文件?
答:土地所有权证(地契)及 TD.13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