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籍人士在配偶为外国人的情况下取得土地

“拥有外籍配偶的泰国公民法律指南:购买土地及规避合同无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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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籍人士在配偶为外国人的情况下取得土地

泰国籍人士在配偶为外国人的情况下取得土地

根据泰国法律,外国人不得拥有土地所有权。但在实际情况中,许多泰国籍人士与外国人结婚,并有必要以本人名义购买、受让或受赠土地。因此,泰国法律制定了明确的操作指引,以防止规避法律,并保障泰国籍人士依法持有土地的权利。


重要法律原则

泰国籍人士无论其与外国配偶的婚姻是合法登记还是未登记
均可在本人名下取得土地,且不受土地面积限制
前提是能够证明购地资金属于泰国籍人士的“个人财产 / 独立财产”,并且不会使外国配偶取得任何土地共有权


1)受赠土地的情形

如泰国籍人士与外国配偶:

  • 在合法婚姻期间受赠土地,或

  • 在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期间受赠土地,

经官方调查确认:

  • 该土地属于泰国籍人士的个人财产(合法婚姻情形),或

  • 该土地属于泰国籍人士的独立财产(未登记婚姻情形),

外国配偶不享有任何土地共有权
主管机关可依法办理土地权利及法律行为的登记。


2)购买土地的情形

2.1 外国配偶居住在泰国境内

(1)合法登记的外国配偶
泰国籍人士与外国配偶须共同向主管官员书面确认:

购地资金为_泰国籍人士单独的个人财产_,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未合法登记的外国配偶
双方须共同确认:

所有购地资金均为_泰国籍人士的独立财产_,并非共同取得的财产。


2.2 外国配偶居住在国外

外国配偶须前往:

  • 大使馆,

  • 领事馆,或

  • 公证机构(Notary Public),

书面声明中确认:

  • 购地资金为泰国籍人士的个人/独立财产,

  • 资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外国配偶对该土地不享有任何共有权。

随后,由购地的泰国籍配偶将声明原件提交土地局办理权利登记。


重要例外

如泰国籍人士能够清楚证明:

购地资金属于其个人或独立财产,

主管官员可依法办理登记,
无需外国配偶另行作出声明


3)离婚 / 分居 / 外国人之泰国籍未成年子女的情形

  • 曾与外国配偶结婚但已合法离婚或分居的泰国籍人士,或

  • 具有泰国国籍的外国人未成年子女,

经调查未发现规避法律的行为
主管官员可依法办理土地权利及法律行为登记。


法律注意事项

任何涉及土地的买卖、转让或交易行为,
如其目的在于规避 《土地法》第86条 的禁止性规定,
将被视为具有违法目的的法律行为,
并依据 《民商法典》第150条 认定为无效。


核心总结

与外国配偶结婚的泰国籍女性,可以依法在泰国持有土地
前提是能够证明购地资金属于其个人/独立财产,且不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形。


常见问题(FAQ)

Q1:泰国女性与外国人结婚后可以购买土地吗?
A:可以,但必须证明购地资金属于泰国籍人士的个人财产。

Q2:是否每种情况都需要外国配偶签字?
A:并非所有情况,如能明确证明资金来源即可。

Q3:如果外国配偶居住在国外怎么办?
A:需通过大使馆、领事馆或公证机构出具书面声明。

Q4:购地后可以办理抵押吗?
A:可以,无需外国配偶再次确认。

Q5:若违反法律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A:合同可能依据《民商法典》第150条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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