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什么是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空置土地在一定期限内交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不转移土地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商法典》 第三编 第九章“租赁”
租期超过 三年 的须依法登记
合同关键条款
当事人信息
土地描述(地契编号、面积、位置)
使用目的
租期与续期
租金与支付
押金
转让或转租限制
解约与违约
权利与义务
出租人应交付可使用的土地
承租人须按约使用
建设或改动须经同意
转租须批准
常见风险
长期租赁未登记
使用目的不明确
土地返还条件不清
无提前解约条款
安全建议
采用书面合同
超过三年需登记
明确使用范围
附土地平面图
核心总结
土地租赁仅赋予使用权,不产生所有权。
超过三年的租赁必须依法登记。
常见问题 FAQ
Q1:需要登记吗?
A:超过三年的需登记。
Q2:可以在土地上建房吗?
A:须经出租人同意。
Q3:可以转让租赁权吗?
A:须书面批准。
Q4:期满如何返还土地?
A:依合同约定。
Q5:未登记后果?
A:超过三年的部分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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